要离婚需要带些什么证件
法律援助要离婚需要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且除前述证件外,当事人还应当提供子女出生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财产权属证等相关材料。关于要离婚需要带些什么证件的问题,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要离婚需要带些什么证件
要离婚需要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且除前述证件外,当事人还应当提供子女出生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财产权属证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离婚时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的。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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