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争孩子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法律援助诉讼离婚争孩子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诉讼离婚争孩子抚养权的证据有:
1、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优势等抚养能力的证据。
2、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的优势的证据。
3、证明自己能给予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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