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过户要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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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过户要提交哪些材料
公产房过户要提交以下材料:公产房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父把房过户给小儿其他子女可要补偿吗
父把个人房产过户给小儿其他子女不可要补偿,把父母双方共同房产过户给小儿其他子女可要补偿,父亲私自处分夫妻共同房产过户给小儿的需将其他子女的财产份额折价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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