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他人索要多少钱算敲诈勒索?

法律援助

    一、向他人索要多少钱算敲诈勒索?
    1、索要的赔偿金额,若是远远高于自己遭受的损失,那么就算敲诈勒索。
    如果具有合法理由,索要偏高不构成敲诈。赔偿应根据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疗养休息期间工资、疗养休息耽误的经济损失决定,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若索要赔偿过高,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的,涉嫌犯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包括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观要件表现不同等。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
    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
    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
    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的绑架行为欺骗威吓某人不是当场交付财物的,既不应以敲诈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绑架定罪,而应以诈骗罪论处。如欺骗威吓某人当场交出财物,而威吓的内容是以暴力侵害人身为内容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如威吓的内容是以揭露隐私等,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三、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构成犯罪吗?
    1、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构成犯罪。
    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在同一地点不同时间敲诈勒索三人以上被害人财物的,属于多次敲诈勒索;在不同时间、地点敲诈勒索同一被害人财物的,属多次敲诈勒索。
    2、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
    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此处应把握三点:
    (1)威胁或者要挟的内容,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毁坏财物,也可以是损坏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揭发隐私及违纪、违法等。行为人扬言要侵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2)威胁或者要挟的作用,是对被害人的精神进行强制,使其产生恐惧心理,被迫在一定期限内或者当场交出财物;
    (3)威胁、要挟的方式没有限制,既可以向被害人当面实施,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者他人转达等其他方式实施,但只要使被害人知道即可。
    公民、单位的合法权益,若是因为他人实施侵权行为而受到损害,那么受害方是可以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此请求的时候注意不要索要过高的赔偿金,否则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至于具体向他人索要多少钱算敲诈勒索,需要结合实际情形确定。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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