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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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商品房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商品房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平面图;商品房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商品房减免审批表、完税凭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还建房私下过户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还建房私下过户的法律风险有:
    1.产权不清晰,导致合同效力出现问题引发房产纠纷;
    2.交易时间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存在一房多买的可能、国家政策变化产生新的税费;
    3.手续不全,无法办理两证,不能对外交易。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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