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二审是否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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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二审是否可以上诉?
    我国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死刑死亡的不可以上诉,但是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重审: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一、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各级人民法院对申诉的处理: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检察院抗诉:
    1、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三、再审的相关规定:
    1、再审的机关:
    (1)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2)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2、再审的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1)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
    (2)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3)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3、再审期间对被告人的强制措施:
    (1)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
    (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3)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4、再审期限:
    (1)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2)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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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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