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补办的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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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补办的时间是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身份证补办的时间一般是六十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申请办理离婚证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身份证丢了怎么坐大巴车,有没有法律规定
身份证丢了当事人可以在汽车站附近的派出所通过出示有效证件办理临时身份证,然后用临时身份证坐大巴车,因为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第九条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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