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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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过户需要具备的条件是:1、房屋产权明确;2、房屋具有合法有效的房产证;3、房屋无抵押贷款或已注销抵押登记;4、房屋过户符合当地政策规定;5、过户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6、过户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关于房产证过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的问题,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房产证过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房产证过户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1、房屋产权明确;
    2、房屋具有合法有效的房产证;
    3、房屋无抵押贷款或已注销抵押登记;
    4、房屋过户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5、过户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6、过户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房产证户主死亡怎么过户
    房产证户主死亡办理过户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或者公证,取得法院判决书或者公证后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公函办理过户手续;或者由所有继承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过户,再基于债权对其继承人主张权利要求其继承人配合过户。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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