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能够办理离婚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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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丢了能够办理离婚手续吗
    身份证丢了如果有临时身份证的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但是如果没有的,不能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诉讼离婚被告需要什么材料,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诉讼离婚被告需要如下材料:
    1、答辩状,应当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身份信息;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3、诉讼答辩主张所依据的证据材料;
    4、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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