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证过户怎么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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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证过户怎么办理手续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证过户办理手续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办案人员收件受理核发回执,审核完毕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没有房产证想过户如何办理
没有房产证想过户无法办理。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等证件材料,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再进行过户登记时资料不齐备,登记机关不予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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