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一般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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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过户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房屋产权明确,具有合法有效的房产证;房屋无抵押贷款或已注销抵押登记,过户符合当地政策规定;过户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关于房产证过户一般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怎么规定的问题,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房产证过户一般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怎么规定
    房产证过户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房屋产权明确,具有合法有效的房产证;房屋无抵押贷款或已注销抵押登记,过户符合当地政策规定;过户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房子过户房产证要怎么办理,法律有哪些规定
    房子过户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产权证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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