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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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诉讼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有:起诉状;本人的户口本;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债务情况;有子女的,提供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其他用于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补离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补离婚证需要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申请补办离婚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当事人补领结婚证的,应当交纳工本费。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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