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哪些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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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过户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哪些相关规定
    房屋过户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变更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拖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有何风险,有没有法律依据
    拖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风险有:可能存在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风险;可能面临出卖人反悔出售房屋的风险;可能出现一房二卖的风险;可能出现房屋被法院冻结查封的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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