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有哪些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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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有哪些法律规定
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过户需持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对方)、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提出过户申请,审核通过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报县政府批准、进行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相关规定
房子过户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子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完税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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