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未过户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援助房产证未过户买卖合同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产证未进行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关于房产证未过户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房产证未过户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产证未过户买卖合同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产证未进行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房产证过户需要些什么材料,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房产证过户需要的材料有:房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产合同发票、房产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完税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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