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谈话录音可否作离婚诉讼证据,有哪些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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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谈话录音可否作离婚诉讼证据,有哪些法律规定
    夫妻谈话录音可以作为离婚诉讼证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离婚协议公证后可以反悔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协议公证后一般不可以反悔,离婚协议书在经过公证机关的办理了公证手续,领取到公证书之后就是有效的,除非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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