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应该附带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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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起诉书应该附带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起诉书应该附带提交的证据有:
    1、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2、证明夫妻双方债权债务的证据;
    3、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
    4、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5、证明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证据要注意哪些东西
    离婚证据要注意的:
    1、证据要是合法的,即获得方式程序合法。
    2、证据要证明诉讼主张。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对方存在过错。
    3、注意证据的证明力,最好选择原件等直接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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