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里要求村委出租土地给商家种植和旅游,村民可以不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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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镇里要求村委出租土地给商家种植和旅游,村民可以不同意吗?
    可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守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如果村委会强迫村民流转自己的土地则属于违法行为,村民有权拒绝,如果发生强征强占行为,村民可以依法维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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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遇到土地出租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
    土地出租纠纷,请律师显然是有用的,律师精通包括实体法、程序法在内的法律法规,具有对案件如何进行调查的能力,不仅如此,律师还养成了从法律角度进行思考的习惯,能够把眼前的具体案件与法规范恰当地联系起来,通过法律推理提出具有一定客观性和说服力的主张,并及时提示给法院。
    三、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来收取呢?
    土地出让金按照以下标准收取:委托土地估价机构的按评估价的40%收取;成交价不低于基准地价的按成交价的40%收取,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的按全部地价的40%收取;划拨土地按基准地价的40%收取。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七条
    土地出让收入征收部门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用地批准文件,开具缴款通知书,并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填写“一般缴款书”,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依法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缴地方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就地及时足额缴入地方国库。缴款通知书应当明确供应土地的面积、土地出让收入总额以及依法分期缴纳地方国库的具体数额和时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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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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