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著作权转让怎么开票?

法律援助

    一、存在著作权转让怎么开票?
    存在著作权转让需要在缴纳费用之后,然后到有关机关开票。
    1、流程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2、所需提交材料
    申请著作权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
    (4)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样本;
    (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著作权与相关权利归属证明材料。
    3、办理时限
    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二、著作权转让有哪些方式
    著作权的转让方式有如下几种:
    1、有偿与无偿
    著作权的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前者如通过买卖或者互易等方式,后者如通过赠与或者遗赠等方式。
    2、分别转让与分地域转让
    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并不是必须全部转让给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人可以对转让的权利内容进行多种选择。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出版权、翻译权分别转让给出版社、翻译公司;除此之外,著作权人还可以把不同艺术形式的改编权转让给不同的改编人。
    著作权人也可以分地域转让自己的著作权。如其可以将北京地区和广东地区的转播权分别转让给北京某广播电台和广东某广播电台。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著作权的转让方式是比较多的,包括有有偿的转让和无偿的转让,还有就是分别的转让和分地域的转让,不管是使用哪一种转让方式,涉及到税收这个方面的问题,肯定是需要依法缴纳的,至于缴费之后开票的话,是可以让有关的机关对此进行开票处理的。
    三、个人转让著作权可以开什么票
    开个人的所得税发票,个人转让著作权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对于个人转让著作权涉及到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情况,按照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超过4000元的可以减除20%的费用,以上就是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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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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