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直接诉讼权利在法律中的设定和限制?

法律援助

    股东的直接诉讼权利在法律中的设定和限制?
    所谓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纯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基于其股份所有人的地位而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诉讼。
    一、股东直接诉讼的种类:
    1、申请决议无效的直接诉讼。决议无效之诉,是指针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提起的诉讼,诉讼目的是请求法院确认决议无效。
    2、申请决议撤销的直接诉讼。决议撤销之诉,是指针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以及表决程序存在瑕疵而对决议提起的诉讼,诉讼目的是请求法院撤销该决议。
    3、申请损害赔偿的直接诉讼。损害赔偿之诉,是指针对公司、其他股东(通常为大股东)或董事及其他高管,违背股东个人意愿,损害股东财产权益而对侵害人提起的诉讼,其目的是请求获得赔偿或返还财产。
    4、申请行使查阅权的直接诉讼即股东知情权诉讼。《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公文、监事会决议公文和财会报告。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为股东提起损害赔偿直接诉讼提供了证据和法律上救济途径。
    二、股东直接诉讼的原告和被告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与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份公司原告股东资格的限制性要求不同,股东直接诉讼的原告可以公司的任何股东,且无持股比例的限制。
    2、股东直接诉讼的被告的只能是公司或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经理、监事和其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胜诉利益归属和费用承担
    股东直接诉讼,原告是利益受损害的股东,如果胜诉,则利益归属于该原告股东,如果败诉,则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也均由该原告股东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的直接诉讼权利在法律中的设定和限制?按照步骤走,点击#法律咨询#→同城律师→按专长找→选要找的纠纷→点咨询我,选择电话咨询即可沟通!
    为什么要用法律保护自己~
    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合适的法律咨询,您可以事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为自己的行为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以避免和解决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
    通过我们的法律帮助,您可以轻松获得专业、可靠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让你在面对各种法律问题时更加从容和安心。不仅如此,我们还提供便捷的在线咨询平台,你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手机或电脑给我们留言或私信,无需排队等待,极大地节约了你的时间和精力。
    通过合适的法律咨询,你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解决法律问题,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您正在寻求帮助,不妨咨询我们华律平台律师,让我们为您提供法律保护。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