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遇到拆迁纠纷怎么办?拆迁补偿和赔偿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援助

    一、济南遇到拆迁纠纷怎么办
    1、双方协商沟通
    积极和对方沟通,使纠纷各方都能尽可能的满意,是双赢或多赢的解决办法;
    2、第三人或单位调解
    譬如人民调解中心等,利用民间或半官方的第三人居间进行梳理矛盾,找到问题解决点,从而找出各方满意的方案,解决纠纷。相比第一种,此种方式需要找到协调能力强的第三方,也是较好的方式;
    3、行政机关调解
    运用政府的公信力,寻求政府的中间人地位和政府的社会权威解决纠纷,是大多数难解决纠纷的解决途径;
    4、国家赋予准法律裁决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聘请专业法律人士和行业法律人士组成仲裁庭,仲裁裁决具有判决书一样的法律效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是上升到司法层面的解决方式;
    5、司法途径
    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此方法是纠纷的最终解决办法,以国家机器保证判决的有效性和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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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拆迁的主要补偿项目有哪些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3、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三、拆迁补偿安置流程有哪些
    1、进行摸底调查。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确定评估机构后,房屋征收部门应拟定《补偿方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
    4、组织专家论证。
    5、征求公众意见。
    6、公布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现场公布。
    7、进行风险评估。
    8、作出决定征收。区政府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根据意见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9、公布征收决定。
    10、公布评估结果。
    11、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足额发放补偿款。
    拆迁是由当地的政府按规定来进行实施,如果在拆迁的过程中产生纠纷,那么双方就需要及时的解决,可以协商处理,可以调解,也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进行办理,但在处理之前是需要多方面的收集证据,证据齐全才能保障到自己的诉求可以获得认可。
    四、拆迁补偿和赔偿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即以违法为前提;补偿则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不以违法为前提。
    2、两者的性质不同,赔偿是国家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其目的是恢复到合法行为所应有的状态;国家补偿是一种例外责任,由法律规定为限,其目的是为在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相对人提供补救,以体现公平负担的精神。
    3、两者适用的领域不同,在我国,国家赔偿既包括行政赔偿,也包括刑事赔偿,还包括民事、行政诉讼中的侵权赔偿;国家补偿存在于行政领域,即只有行政补偿。
    五、违法拆迁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拆迁纠纷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针对违法拆迁行为被拆迁户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正常情况下应该先向主管部门提出赔偿申请,征地部门收到赔偿申请以后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如果征地行为完全合法,主管部门不需要向被拆迁户支付赔偿金,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适用条件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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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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