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立案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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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纠纷的立案材料主要是主体资格证明,比如患者死亡,患者亲属起诉的话需要提供患者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等有效材料,此外就是住院证明,医院的各种化验单及其他的材料证明,除此之外还有起诉状。关于医疗事故纠纷立案材料有哪些问题的,法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纠纷立案材料有哪些?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
    2、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法院吊取证据。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
    6、起诉状
    二、医疗事故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医疗事故纠纷中,特别是患者家属,必须要理智处理,发生医疗事故后,医院应该第一时间向当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患者家属在起诉之前要先拿到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单,如果不是医疗事故,院方不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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