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如何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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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权如何产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首先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然后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的有效期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乃至终身均可。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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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办理委托手续,经律师与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就应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委托事项及代理权限,并由双方签字,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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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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