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赠予房屋要去登记中心交多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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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赠予房屋要去登记中心交多少材料?
被赠予房屋,要去登记中心交以下材料,办理过户手续:申请书;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遗赠证明及赠予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契税收据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房产赠与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房产赠与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公证申请书、房产赠与合同;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地产权证、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房产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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