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赠予房屋要去登记中心交多少材料?

法律援助

    关于被赠予房屋要去登记中心交多少材料?一起和法律网小编来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被赠予房屋要去登记中心交多少材料?
    被赠予房屋,要去登记中心交以下材料,办理过户手续:申请书;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遗赠证明及赠予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契税收据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房产赠与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房产赠与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公证申请书、房产赠与合同;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地产权证、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房产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被赠予房屋要去登记中心交多少材料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