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土地使用权如何申请?征收土地程序违法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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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国农村建房土地使用权如何申请?
    1、申请。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地原因和理由,并填写《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2、初审。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对用地户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并在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布无意见后,在《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相应栏内加注意见、签名盖章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由国土所受理)。
    3、审核。根据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乡(镇)国土所派员,第一次到现场,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等。确认符合要求的,乡(镇)国土所提交乡(镇)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同意后,以乡(镇)人民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县(市)国土资源局。
    4、批准。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对乡(镇)国土所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上报的宅基地审批请示文件、《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和花名册等文字材料严格审查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批准文件。
    5、定位。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在接到宅基地批准文件后,要将批准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接受村民监督;乡(镇)国土所派员,第二次到现场,发放《村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勘查丈量,按批准的四至给宅基地放线,确定位置后,用户方可施工建设。
    6、颁证。村民住宅建成后,乡(镇)国土所派员,第三次到现场,实地检查,看用地户是否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宅基地,按法定程序登记确权,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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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3、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
    4、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
    5、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
    6、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在农村想要建造房屋的话肯定是需要拥有土地的使用权的,这对于农村的居民来说的话,可以通过申请的方式来完成,在这里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申请的基本流程主要就是需要向村民小组或者是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的申请。
    三、征收土地程序违法怎么处理?
    被征地人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违反征地程行为同时构成对被征地人合法权益侵害的,还必须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为了保证征地权的有序运行,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义务,如果违背法定的程序,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复议机关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四、征地拆迁中常见的程序违法有哪些?
    征地拆迁中常见的程序违法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来判定的。
    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给被征收人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土地不明不白被强征,房屋不明不白被强拆,而一旦打起官司来,相关部门推脱的一干二净,谁都跟这事儿没关系,最后落得个不靠谱的机构来顶包,加大了被征收人的维权成本。
    就上述描述并且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土地征收的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利益的。各级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工作人员有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我国国家赔偿法也确立了行政追偿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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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
    [2]《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3]《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4]《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
    [5]《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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