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的证据可以作为定罪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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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讯逼供的证据可以作为定罪依据吗?
    不可以,刑讯逼供的证据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三条
    采用下列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一)采用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
    (二)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相威胁的方法,使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
    (三)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
    二、被刑讯逼供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可以,在刑事案件中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三、被刑讯逼供申请国家赔偿的流程有哪些?
    1、赔偿请求人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2、赔偿义务机关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法受理案件。
    3、赔偿义务机关关对案件进行审理。
    4、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5、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6、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四、刑事案件的定罪证据需满足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五、刑事案件的定罪证据需证明哪些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综上,刑讯逼供的证据是无效的,实际上刑事案件中只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也不能定罪,没有口供但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的一样可以判定有罪。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华律平台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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