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督察是什么级别
百科全书香港警察督察是督察级。督察一般是指香港警察职级,该职级位于高级督察(SIP)之下,见习督察(PI)之上,属于督察级。旧时指警察局职员。督察机构可以向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派出督察人员进行督察,也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对专门事项进行督察。
督察机构应当开展警务评议活动,听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意见。督察人员在着装执行任务时,必须佩戴督察标志;必要时,出示督察证件;在着便衣执行任务过程中,需要当场纠正人民警察违纪行为时,必须出示督察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