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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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过户需要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过户登记申请书、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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