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百科全书

    第一条: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组织。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教育培训保障责任、安全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等。
    
相关文章!
  • 微信怎么看访客记录吗

    1、微信的访客记录其实是能看到一部分的,但只有别人点赞和评论才能看到,打开微信后点击我。

  • 共享电动车怎么还车

    步骤:1、还车是个麻烦的操作,如果你周围没有还车点,你是没有办法还车的,必须按照它的要求将车停在规定的还车点才可以点击还车。

  • 露养多肉下雨要搬到屋里吗

    露养多肉下雨要不要搬到屋里,需要看具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