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托运物品限制
百科全书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以下物品: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2、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3、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4、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5、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6、管制刀具。
7、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8、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