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如何评定
百科全书伤残鉴定评定如下:职工因工负伤,经治疗致残,影响其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评价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评定。分为10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层次:完全不能自理,大多数不能自理,有些不能自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