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和文化遗产属于什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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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自然和文化遗产属于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管理,也称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局等。这个部门主要负责本地区历史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和其他文化旅游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制定保护计划、修缮保护文物建筑、提高旅游景区质量、推广旅游文化等职责。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除了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中央和地方也会设立相关的文化旅游机构分别负责更高级别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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