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的不同数额怎么处罚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1、信用卡诈骗定罪数额为五千到五万以内的,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罚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在五万到五十万以内的,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在五十万以上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罚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5、“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6、“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7、“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1)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2)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3)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