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不起诉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今天,我将向您介绍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怀疑不起诉三种。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
1、无犯罪事实;
2、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3、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4、经特赦免处罚的;
5、根据《刑法》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销告诉的;6、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死亡;7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
2、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无需依照刑法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法处罚的案件。同时有两个条件:1。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危害不大;
2、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法。
3、怀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