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券与地方债券的区别与联系
政府债券有两大类,其一是由中央政府发行的而称之为国家债券,它占政府债券中的绝大部分,另一类就是由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发行的债券,称为地方债券。
国家债券是指中央政府为筹措资金而向购买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的债务凭证。它的主要特点如下:
安全性高。由于国家债券由中央政府发行,且政府是一国权力的象征,所以只要不发生政权更迭,便能保证债券的兑付偿还,其信用程度高,风险较小。
流动性强,容易变现。由于政府的资信程度最高,使得国家债券特 别是国债的发行额十分庞大,发行也相对容易,其二级市场也就十分发达,所以其流通和转让就极其方便,容易变现。
可以享受免税待遇。大多数国家都规定购买国家债券的投资者其利息收入可享受税收减免。如我国现行政策规定国债利息可免征所得税,而股票红利要征收20%的所得税。
能满足多种需要。由于政府证券信用程度高,所以它被广泛地应用于抵押和担保,甚至在许多交易中,国家债券特别是国债还可以作为无现金交纳的保证。
预期年化利率较低。一般来说,由于国家债券的还本付息由国家作保,所以在债券中国家债券的信用度最高而风险最小,其预期年化利率也较其它债券低。在我国,由于几大银行都同属国家的专业银行,其信誉和风险程度和国家相比也未体现差异,所以在我国的国债发行中,其预期年化利率也并不低。
是中央银行调节货币的有效工具。中央银行通过在市场上买卖国债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可以有效地伸缩市场货币量从而实现对货币供应量的有效调节。
和其他债券一样,国家债券可按期限、用途、是否流通交易等标准来划分种类。其中比较特殊的是国家债券可根据用途的不同划分为战争公债、赤字公债、建设公债和特种公债。其中战争公债主要是政府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军需及军饷,赤字公债是当政府财政收支不平衡时通过发行债券以筹集资金来解决赤字,建设公债是政府为建设铁路、公路、桥梁等国民经济急需的基础设施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专项公债,特种公债是为实施某种特殊政策而发行的公债。如台湾为实现“耕者有其田”曾发行了稻谷债券、甘薯债券,为实现“都市平均地权”而发行了土地债券。
地方债券是政府债券的一大种类,它是指由地方政府的公共机关发行的债券。其发行目的在于筹集资金进行当地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开发和建设,如兴建电站、住宅、交通、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从广义上讲,地方债券可分为一般责任债券和预期年化收益债券两大类。
一般责任债券是以发行者的征税能力来作为偿还保证的。这种债券极少拖欠,投资者能按期收回本金并取得利息。
发行这种债券所筹措的资金往往用于修建公路、机场、公园以及市政设施等。
预期年化收益债券由地方有关机构、委员会或当局发行的债券,它不以政府的征税能力为偿还保证,而只以所建项目本身的预期年化收益来偿还债务。预期年化收益债券由于没有地方政府征税能力作保证,其风险通常要比一般责任债券大,相应地其预期年化利率要比一般责任债券高。发行这种债券的目的主要是为一些私人不愿从事的工业项目筹资、或建立污染控制设施、建造廉价住宅或修建医院、城市交通或兴办教育等等。如我国的广州和北京发行的地铁债券就都属于这一类。
与其他金融工具相比,地方债券一般预期年化利率固定不变、预期年化收益率较高且利息可免交所得税。其二是收入有保证、安全性高,是除国家债券以外最安全的一种债券。其三是由于地方债券信誉好且安全可靠,所以它的交易较为方便,其流动性强、抵押价值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