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马蹄内翻足按病因分类?


    先天性马蹄内翻足是一种常见的足部疾病蕞。其原因一般可概括为遗传因素、宫内机械因素、胚胎发育因素、神经肌肉功能缺陷等。
    1.遗传因素:WynneDavies等。认为其发病与遗传因素有关。同卵双胞胎的发病率远高于异卵双胞胎,且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正常人群发病率为1.24%e,男性1.62%o,女性0.8%o。但马蹄足家族成员的发病率高达2.9%,是正常人群的20-30倍。大多为常染色体显性遗传;
    2、宫内机械因素:蕞由希波克拉底首先提出。由于胎儿在子宫内的姿势异常,足部受到机械外力的作用,被迫进入马内翻位置,导致足部出现畸形。丹尼斯和布朗还认为,由于子宫异常或羊水过少,子宫内压力增加,胎儿的下肢无法自由活动。改变位置,导致脚骨和软组织发育异常;
    3、胚胎发育因素:Hilter提出马蹄内翻足是胚胎发育某一阶段足部发育受阻的结果。博欣将人类足部的发育分为四个阶段。阶段一:从怀孕第二个月开始,足部处于明显下垂的位置,与小腿平行。第二阶段,从怀孕第三个月开始,足部仍处于下垂姿势,但开始内翻,跖骨明显内收,舟骨接近内踝。第三阶段,从怀孕第三个半月开始,足下垂有所减少,但仍有明显的内翻和跖骨内收。第四阶段从怀孕第4个月开始。足部处于旋转中立位置,跖骨轻微内收,足部开始沿长轴外翻以达到正常的足部位置。如果怀孕第三、第四个月发育受阻,马蹄内翻足畸形仍会存在;
    4、神经和肌肉的功能缺陷:Man和Wiley观察了马蹄足腓肠肌的组织学变化,发现肌肉失去了正常的条纹,肌纤维的大小也发生了变化。伊萨克斯等人对马蹄足腓肠肌和腓骨肌群进行组织化学和电镜观察,发现存在神经支配异常,主要表现为神经纤维和运动终板的变性和再生,认为先天性马蹄内翻足可能是一种神经源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