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为公司承担了债务能否追偿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1、民法典规定,股东为公司承担了债务后,相当于股东为公司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股东可以向公司追偿债务。
2、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公司以其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公司可能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可能以自己的财产为公司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