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有哪些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1、婚前所负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或接受遗赠,并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继承遗产、接受遗赠所应承担的被继承人、遗赠人的债务;
    7、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期间一方因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8、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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