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可能在哪些情况下“中止审查”?
法律援助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决定。
关于刑事案件的起诉程序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3093.html
审查起诉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检察院应如何处理?
犯罪嫌疑人在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
在起诉阶段,律师可以帮助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