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交所交易规则:了解最新交易规则的若干注意事项


     2024年北交所交易规则:
    1、北交所开通条件:
    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50万元,其中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借的资金和证券;2年以上的证券交易经验。
    
    2、交易时间:
    交易日的 9:15-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00-14:57 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3、交易数量
    单笔申报数量100 股起,以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
    4、涨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首日之后涨跌幅限制30%。
    上市首日盘中涨跌幅达到或超过30%、60%时,每次临时停牌10分钟,全天盘中临停最多4次,临停之后复牌时采取集合竞价,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5、竞价交易
    竞价交易申报类型为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
    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市价申报包括本方最优申报、对手方最优申报、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 ± 5%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6、T+1交易制度
    交易日当天买入的股票,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卖出。
    7、融资融券
    ①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
    ②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80%。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③ 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④不接受融券卖出的市价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