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条件具体有什么内容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离婚的条件是: 一、起诉离婚条件为,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主动提出离婚主张、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等; 二、协议离婚条件为,双方之前已经领取过结婚证、当事人已订立离婚协议、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均领取离婚证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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