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容易卖房难!未成年人名义卖房问题多


    都说儿子是建设银行,女儿是招商银行。如今为了能够给孩子未来生活有所保障,有些父母在孩子时就早早着手,以未成年孩子的名义购置房产。但是变化总比计划来得快。当家庭生活出现问题,例如父母情感破裂,家庭经济失去保障,外债累累等。这种未成年人名义购置的房产在需要卖房的时候,应该归谁,又该如何处理呢?
    
    案例一:买房容易卖房难
    老张,3年前,以两岁大儿子的名以买了一栋房子,一方面是想早些给孩子和自己将来的生活做点准备,另一方面是想规避日后孩子结婚可能产生的过户、遗产征收等税费。现在这套房子比刚买房子的时候一倍多,而他的公司也正需要现金扩大规模,因此,他想把房子卖了转换成公司的运作资金。没想到,房产交易部门要他出具“公证”后,才允许他出售给别人。
    老张不解,自己出钱买给儿子的房子,怎么就不能自己再卖了换回现金?他要怎样做才能顺利办妥这套房产的过户手续?
    后来经过多方的咨询了解,我国的《民法通则》里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除非将这套以老张儿子的名义购置的房产卖掉后的款项用于孩子的读书、留学、治病等事项上,否则老张无权处理这套房产。当然,如果老张认为自己出售这套房产确实是为了孩子的利益,那么,他就必须到公证机关做这方面的相关声明公证。有了公证后,他才有可能为孩子出售这套房产。
    案例二:逃避债务不可能
    蒋先生是外地人,在厦门开了家小公司,目前经营还可以,但是因为经营手法保守,设备陈旧,前途不是很乐观。他想为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在厦门各购置一套房产,这样,万一将来出现了经营危机,两个孩子起码有个落脚的地方。于是,蒋先生也多处咨询,万一自己真遇上了经营危机债务问题等,是否会连累孩子的房产也被拍卖?
    其实,很多人以为用孩子的名义购买房产,就是将钱安全地转移到了孩子名下,就能够逃避自己的债务,其实不然。因为除非有证据能证明孩子的房产不是属于家庭的共同财产,否则,一旦家庭出现债务危机,这部分财产同样逃脱不了承担风险的命运。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提醒我们注意的是:在我们想要以未成年孩子的名义购置房产的时候,我们需要多方面考虑清楚。在经济能力完全没有问题的时候,如果这套房产只用在孩子身上,包括婚假、学习、生活等方面不做他用,那完全不用有多余的担心。但是如果,你买这套房产还有其他的原因,比如向上述案例中的,作为公司储备资金等等可能你就要顾虑一下了,一旦真的出现了问题,那么麻烦的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