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状答辩资料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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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起诉需要写的材料主要是答辩状,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若是被起诉的一方,对案件的管辖权有异议,那么也可以提出管辖权的异议请求,此时就需要在答辩期间书写移送管辖权的申请书。关于被诉讼需要写什么资料的问题,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被起诉需要写什么材料?
    1、被起诉需要写的材料主要是答辩状,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若是被起诉的一方对案件的管辖权有异议,也可以在诉讼时效答辩期间内提出管辖权移送的请求。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起诉需要写什么材料?
    1、起诉需要写的材料主要是起诉状
    《民事诉讼法》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状之中需要包含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起诉需要写的材料主要是起诉状,在起诉状之后,需要写明被告的名字、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再者也需要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的实现。最后需要将书写的起诉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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