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办理撤销婚姻离婚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可撤销婚姻办理离婚的的方式如下:若双方能就离婚达成协商,可依法到一方户籍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无法协议离婚,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经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当事人也可在一年法定期限内向法院主张撤销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