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条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有:
1、合同履行完毕;
2、合同解除;
3、债务互相抵销;
4、债权债务归于一人;
5、债务人已发提存标的物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