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一审的判决该怎么办?
法律援助答: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更多关于刑事二审程序的详细信息情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3221.html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我想申诉?法律有什么要求?
不服法院判决,还有解决的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