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指南:集合竞价怎么确定成交价?


    股票集合竞价,指的是在一小段时间内对于接收的买卖申报来集中的一次性完成撮合交易。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为9:15至9:25,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为14:57至15:00,由此来形成一个开盘或收盘价格。那么,集合竞价是怎么确定成交价的?对此,本文将借助有关知识来展开讨论,为大家提供一个参考思路。
    
    按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集合竞价时确定成交价需要遵循以下这三条原则: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即集合竞价阶段内交易所可以撮合出的最多股票交易成交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对此,可以由第二点来验证第一点是否满足最大的成交数目。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另外,当最后按所得成交价撮合出的买单多于卖单时,多出来的部分将转入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都以同一价格来完成成交。另外,如果出现了两个及以上的价格都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那么就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的差值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
    如果买卖报单的数量之差还是相等的,那么在开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价格为成交价;在盘中或收盘集合竞价时,取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
    由于只有符合成交原则的委托才会被计入系统中,所以,想在集合竞价阶段提高交易达成概率的,卖方可以按跌停价挂单,买方可以按涨停价挂单,反正最后的成交价格仍然会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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