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在福建发生交通事故,对事故造成的受害人的赔偿标准是:应当赔偿其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费用,具体的数额根据法定标准计算,如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