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与内容


    
    一、考试目标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基本能力。
    1. 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必备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2.掌握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幼儿保育)和班级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并能正确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3. 具备学科教学能力,掌握拟任教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掌握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能在教学实践中正确运用。
    二、考试科目
    
类  别笔试科目面  试
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
幼儿园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小    学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初级中学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中职文化课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专业课教师(试点省自行组织)(试点省自行组织)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试点省自行组织)(试点省自行组织)

    注1、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注2、普通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注3、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注4、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
    注5、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报考“*日语”、“*俄语”、“*心理健康教育”3科考生,该类别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进行面试报名。
    注6、部分省份未开考带 * 科目,有关开考情况请考生关注所在省报名公告。
    三、考试内容
    初中教师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
    职
    业
    道
    德
    与
    素
    养
    

    1.1职业理念
    

    1.1.1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能正确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1.1.2了解初中教育阶段对学生发展的意义,能客观公正地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1.3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具有终身学习与自主发展的意识。
    

    1.2职业规范
    

    1.2.1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能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1.2.2了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道德规范问题。
    1.2.3了解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要求,能做到爱岗敬业、爱国守法、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1.3基本素养
    

    1.3.1掌握一定的自然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化修养。
    1.3.2掌握一定的艺术鉴赏知识,具有一般的审美能力。
    1.3.3具有阅读理解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
    

    2
    教
    育
    知
    识
    与
    应
    用
    

    2.1教育基础
    

    2.1.1掌握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能运用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初中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
    2.1.2掌握初中教育规律与学生特点的相关知识,能分析、处理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2.1.3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动态和发展情况,能分析和指导教育教学。
    2.1.4了解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对教育教学实践的问题进行初步研究。
    

    2.2学生指导
    

    2.2.1了解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规律和个性特征,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德育工作。
    2.2.2了解初中生身体、情感发展的特性和差异性,掌握心理辅导的基本方法。
    2.2.3了解初中生学习心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能指导学生选择不同的学习方法进行积极有效的学习。
    

    2.3班级管理
    

    2.3.1了解班级管理的一般原理和方法,能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3.2了解学习环境、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知识,能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2.3.3了解人际沟通的方法,能主动与同事、学生、家长、社区等进行交流。
    

    3
    教
    学
    知
    识
    与
    能
    力
    

    3.1学科知识
    

    3.1.1掌握拟任教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了解学科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能在教学中正确运用学科知识。
    3.1.2掌握拟任教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学段的教学内容和要求,能用以指导自己教学。
    3.1.3掌握学科教学论的理论知识,能指导学科教学活动。
    

    3.2教学设计
    

    3.2.1了解分析学生学习需求的基本方法,能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学习经验,准确说明所选内容与学生已学知识的联系。
    3.2.2了解学习内容的选择与分析学生的基本方法,能根据学生的认知特征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
    3.2.3掌握教案设计的要求、方法和技巧,能恰当地描述教学目标,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合理安排教学过程和教学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选教学内容的教案设计。
    

    3.3教学实施
    

    3.3.1了解教学情境创设、学习动力激发与培养的方法,能有效地将学生引入学习活动。
    3.3.2掌握指导学生学习的方法和策略,能依据学科特点和学生的认知特征,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帮助学生有效学习。
    3.3.3掌握教学组织的形式和策略,能在教学活动中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组织探究性教学与研究性学习。
    3.3.4了解课堂总结的方法,能适时地对教学内容进行归纳、总结,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合理布置作业。
    3.3.5 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3.4教学评价
    

    3.4.1了解教学评价的知识与方法,具有正确的评价观,能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评价。
    3.4.2了解教学反思的基本方法和策略,能对自己的教学过程进行反思,提出改进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