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在参加居民医保之后,可以报销之前产生的医药费吗?具体报销规则是什么?


    对于每个迎来小生命的家庭,父母应该都是喜悦加忐忑的,即为孩子的到来而高兴,又为他的成长而担忧。因此父母为新生儿办理居民医保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那么,新生儿在参加居民医保之后,可以报销之前产生的医药费吗?
    
    以广州市为例,具体追溯报销时间为:
    1.新出生婴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参保并缴纳了当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例如,新生儿于2021年1月出生,父母于2021年6月为其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那么新生儿参保后2021年1月-6月产生的部分医疗费用都是可以申请医保报销的。
    2..新出生婴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社会医疗保险费后,从出生之日起分别按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例如,新生儿于2020年12月出生,父母于2021年2月为其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如果其父母在2021年5月(含5月)前同时为其缴纳了2020年、2021年的居民医保费用,那么该新生儿就可以享受2020年、2021年的相关医保待遇了。
    但是,如果其父母在2021年5月(含5月)前只缴纳了2021年的居民费,那么该新生儿就只能从2021年6月(含6月)之后享受相关的医保待遇了。
    好了,新生儿在参加居民医保之后,可以报销之前产生的医药费吗?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就到这里了,希望上述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